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1學年度第2學期「薪傳.傳心」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-實體場

說明:

一、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。

二、本案係為促進與維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、增加對於教師支持輔助,並提升教師對其工作之勝任能力、提供教師全人成長、自我探索與關係整合之諮商輔導服務。

三、旨揭教師主題團體採連續性進行,4;本次團體將於1124月起至6月止,3團。以「身心平衡」、「職家平衡」及「生涯意義」主題進行規劃,分別於臺中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實體辦理,特別邀請國內具豐富實務經驗之團體學者專家帶領。

四、上述主題團體錄取原則與順序:

()教育部所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優先

()能完整參與四次團體者優先,並以11名為限;

()本年度首次參與本中心團體諮商輔導活動者優先;

()經團體帶領者評估,報名者參加期待和主題團體之活動目標與設計符合者。

()於時限內完整填寫第二階段報名表單者。

五、本次主題團體採網路報名方式,開放報名至112314(週二)中午12點截止,並視實際報名狀況,保留延長報名時間之調整權利。

六、檢附教師主題實施計畫(含團體資訊)及宣傳海報各乙份。